彼时程凛的事业已经小有起色。
他的初创团队接连招揽了好几位志同道合的校友。
其中就有陈薇然,程凛计算机专业的直系师姐。
陈薇然不仅读书时参加过很多软件设计大赛,而且项目经历丰富。
程凛对她毅然从互联网大厂辞职加入他们团队很是感激。
我拎着保温桶站在门外,沉默地听他们聊着我根本听不懂的话题。
激烈的讨论声戛然而止。
两人终于就某个问题达成了共识。
程凛眼里有欣赏的光:
「不错,就按你的方案去做吧。」
我心里空落落的。
这样神情的程凛,我以前从没见过。
出神之际,陈薇然朝我的方向努努嘴:
「阿凛,你小女朋友来了。」
他回头看我一眼,纠正道:
「是我老婆。」
「哦对,你看我总叫错,毕竟像你一样英年早婚的人不多。」
我局促地放下保温桶。
突然感觉自己与这里格格不入。
临走时,我听见陈薇然问程凛:
「你老婆看着不像同行啊,她是做什么的?」
「老师。」
程凛似乎吝啬于在工作场合谈起我。
陈薇然却刨根问底:
「我也有朋友在高校当老师,说不定两人还是同事呢,她是高中老师?还是大学老师?」
「她还在考编。」
「哦哦,怪不得她有时间来给你送饭,你放心,这年头考编很容易的。。。。。。」
然而在陈薇然眼里很容易的事,我却失败了。
因为我久久没能就业,前段时间,我的大学辅导员联系我,说可以给我介绍工作。
却因为工作地点在省外,程凛坚决反对我过去。
他垂眸翻看我散在桌面上的行测卷子。
轻笑着,似乎是想鼓励我:
「颂宜,这又不难,下次再用点心,肯定就能考过了。」
我咬着唇说不出话。
程凛似乎忘了,我天生头脑不够聪明。
别人做一遍就懂的数学题,我都要十遍才能理解。
我没什么别的优点,就是能坚持。
尤其是在追他这件事上。
程凛是天才学霸,次次答案年级第一。
我是美术特长生,次次答案年级垫底。
当初为了离他学校更近一些,我每天在画室埋头苦练。
手指都被画笔磨起泡了,才勉强考上他隔壁的二本师范大学。
他的「不难」究竟是以谁的标准而言。
显而易见。
小说《凌凌宜宁》第3章试读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