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了,立了。
晨日阳光下,可怜的少年郎在院子里立起高杆,漫山遍野都散春天的味道,那静谧的氛围让人沉沦。
顾诚单脚站在竹竿上,马步桩功,身体保持小幅度的抖动,体内劲力流窜,如同一只小老鼠似的,让他能稳固平衡,并高效练劲。
这是王玲花给出的窍门之一,看上去和杂技表演差不多。
难度很大,比站在平地上练功要多付出数倍精力,效果也很明显。
顾诚摔了两次后才掌握技巧,并且自作主张把三尺高的小木墩换做晾衣服的竹竿,站在上面,人比屋顶还高,稍微受一点扰动就可能跌落。
但他左右脚轮回交替,力求均衡,如履平地。
从一开始的竹竿猛烈摇晃,到如今就像是扎根沃土的活竹,韧性十足,任尔东西南北风,自能节节盎然立。
阴暗角落里,王玲花默默无言,只是一味提笔描画。
“诗人握持。”
她安慰自己。
不碍事的花儿,你的天赋从来就不在习武,而在于用高的想象力来勾起令人高潮的想象力啊!
文字的力量才是无穷大的!
普通人永远也不知道老涩批为了一幅上色插图又或者一本精装小说,能疯狂到何种程度?
不过。
王玲花眯了眯眼睛。
瞥向一边静静看着顾诚练功的狐狸眼女子。
她脸上笑容甜蜜,坐在凳子上,俯身,两肘拄在丰润大腿上,手掌开花似的撑着光滑下巴,腰间凹陷惊人弧度,以凸出那一轮满月。
已经画过了。
湿湿的。
现在墨迹还没干。
“如果我没看错的话,她早上是从顾诚房间里出来的。”
王玲花咬住笔杆子,可爱的娃娃脸上全是不甘心。
“好可恶。”
“昨天晚上必然有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大战。”
“我就睡在隔壁竟然连声都没听到!”
她能理解。
因为隔壁还有个孩子,所以这两人很节制,很小声。
“这种事有第一回就有一百回,男欢女爱,你情我愿,干柴烈火,欲罢不能!”
就跟她自己写带颜色的话本小说一样。
刚开始只是看,看过之后日思夜想,想了还想,但把那些能买到的都看完之后,就只觉得索然无味。
于是她开始自己写。
一本接着一本,高产似母猪。
“今天晚上,不,应该是接下来的任何时刻,只要这两人同时消失,就有可能是去干坏事了。”
王玲花两眼冒光。
如果能亲眼目睹,然后亲笔画下,该是多么美妙一件事。
再搭配一个美妙的故事。
想想就让人腿软呢!
当然,要进行适当优化和修改,严禁照搬现实中的人物原型。